隔壁竟然是大!不過這場他沒新刊,所以我就不敢假借購書上前搭訕。 另一邊不知道願不願意跟我一起曝光,所以模糊處理。

謝謝各位來玩的大家,這一場是我有一場沒一場的擺攤中,營業額最高的一場,也是成本最高賠錢比最高的一場XDD 全部都開印刷成本和量實在都太高,照這個速度我要擺三年這次印刷費才能回本。但輸出的話就必須要配合列印效果去調整畫風…所以不砸錢也不大行。

這次擺攤最大感想:會走原創就是會帶速寫本在攤位上畫圖的人,會走二創就是會帶電動去打甚至跟前後攤連線的人XD

暑假場我已經報攤了,應該會做初音ミク繪。頁數還不確定,畫多少算多少。應該會印成本子。

--以下雜談--

辭職擺攤這件事我當初也想很多。我自己認為最好的發展當然是原創品牌文具週邊,但這樣等於幾乎都要花功夫在行銷販售上,而不是研發設計畫圖。於是還是縮回同人會場,把行銷販售壓到最低限度。然後,我大概花了兩個月一邊畫有的沒的(比如這兩張主題絲毫不連貫的明信片)一邊在想我到底要做原創還是二次創作,結果因為想用黑★岩歌本做開始,所以就先做了。

結果這次畫下去啊…嗯我有很多感觸。

(一)

真的覺得畫圖/或任何文化創作工作真的是很需要「感覺/Feel」的工作。沒感覺的時候就做不好(≒做不出來,適自我要求程度而定)之前的工作會覺得做的痛苦一部分也在此,因為沒有其他創作者同事互相刺激,沒辦法產生想法或信念,原有的用盡後就很難做下去。

其次,要有愛(或說執念)。如果是工作,有需求有目標有支援下總是有辦法的,但個人興趣的話,愛不夠的話東西就做不出來,或說沒辦法撐到做完。

創作產品這類東西,書啊、戲劇啊、音樂啊、漫畫啊…完全就是休閒娛樂,就算內容再硬,探討哲學或人生的道理,依然是休閒娛樂,用來填補空閒滿足心靈,跟填肚子生存無關。需求低,就很難賺。賣唱片絕對不會比賣便當好賺。所以,這行要「不做會死」的人才能一直做下去。就是那種小時候就會畫牆壁被媽媽痛揍二十次還是要畫,成績爛到不行還是跟家裡討著練琴之類的。能不成功要看造化,但沒有這麼強大的執念大概是無法保持站在舞台上。

感覺同人會場反而比商場更殘酷呢。工作場合擁有比較多的資源,新人也可以平等的跟大手拼高下。而同人會場就沒辦法,很多客人都是先查好只去知道的、有興趣的攤位,新手或默默無名的就被忽視了。而且很多人對大手攤會有收藏慾,有出必買,相對之下,對我輩無名就不大捨得踩雷。反而對一般通路的作家不見得這麼忠誠,而且感覺商業作品品質有保障還比較願意多看看。

創作真的是很辛苦的工作啊…但還是想做做看,覺得沒做對不起自己。

老實說,這本做得很辛苦,賣得也很辛苦。最後兩天根本無法睡也睡不著,送稿去印刷廠之後真的有「可以瞑目了」的想法。當然終於能睡了也是其一。另一方面,我覺得,這本作出來之後,明明只是開始,但我卻有玩夠了甘願了可以結束了的感覺。真的,人生還是要徹底盡力之後才甘願啊。都這把年紀了總算年少輕狂過,之後我會去找個普通的工作,也許在巷口早餐店煎培根之類的…。

(二)

原本我是想用二創鋪路,培養讀者客人及自己的能力,再慢慢開發原創的作品。但這次製作我發現,原創跟二次不是高下的問題,這是兩條路,就像設計跟創作是兩條路,只是開同款的車前往。

以前大學畢業左右,因為認識了做原創的社團/攤,看了一些同人界的討論,感覺,以創作面來講,有股 原創漫畫>二次漫畫>二次週邊 的風氣。(當然以銷售面來講完全不是這麼回事,二次週邊很好賣也是誤解)好像做原創漫畫比較難,所以比較厲害比較高尚的感覺,讓我覺得要是我做二創就會在朋友面前抬不起頭。

我雖然喜歡畫圖,但沒有愛到不畫會死;我雖然會畫圖,但也沒有強到畫得很好。我不是一拿起畫筆就可以忘記生活中的不愉快,我在持續創作工作時並不神采奕奕(反而一直覺得快掛了)我覺得,我應該不是走原創的料吧。畢竟我沒有那麼強大的「創作慾」,我是憑著對作品的愛而行動的。就算只是一張原創角色的耶誕卡,也是基於我覺得這個點子實在太棒了,基於想要推廣這項「未完成的作品」而行動。

我覺得,會走上原創這條路的人(即使他也有二次作品),基本上是基於本能而創作,因為享受創作過程、因為身體有一股慾望驅使自己創作,所以一直做下去;做二創的人是基於對作品的愛而行動,創作/製作的過程可能覺得痛苦,但可以因為愛撐過去。而熱戀的感覺一旦散去,就不做了。或是一直更換對象保持新鮮感XD

我基本上是會畫得很痛苦的人,但我還想保持著繼續畫下去。所以我想以後我會繼續做二次創作吧!這不是為了好賺(看也知道10年前的飛天小女警是能賺嗎,專挑冷門又過時題材),而是為了愛。有愛作為燃料我才燒得起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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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帕霏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