請不要質疑ㄙㄨ字怎麼不一樣,一邊是日文一邊是中文。
本篇為《逆転裁判
蘇る逆転》案件內容整理,內容僅包含〈復甦的逆轉〉一話。
人名、地名等淺色字為日文字體。為避免洩漏劇情,事件真相則使用淡黃色隱藏,想看的請反選。
案發日 | ~2015.2/19 |
被害者 | 曲角 中也、草葉 影丸、戸鉢 里恵、八ノ巣 玉美、名栗 武史、罪門 直斗(27) |
真兇 | 青影 丈、厳徒 海慈(63)、宝月 巴(27) |
事件 | 青影 丈因連續殺害五人而被逮捕。當他在警察局接受偵訊時,因打雷而整棟大樓停電。青影 丈趁亂逃脫,遇到在局長室等姊姊的宝月 茜。罪門 直斗剛好撞見,於是便與青影 丈搏鬥。宝月 茜在閃電下看到一個人影拿著小刀要刺另一人影,便奮力把拿刀者推開,接著三人都失去意識。厳徒 海慈見到這一幕,便把現場佈置成「罪門 直斗被宝月 茜推開後,意外死亡」的狀態。宝月 巴撞見,為了讓妹妹脫罪,便和厳徒 海慈協力將現場佈置成「青影 丈在搏鬥中殺死罪門 直斗」的狀態,把刀刃折斷放入罪門 直斗傷口內。之後,由於罪門 直斗體內的刀尖與沾有青影 丈指紋的刀斷面符合,藉由凶器這項決定性的證據而將青影 丈定罪。 |
搜查總指揮 | 厳徒 海慈(63)、宝月 巴(27) |
搜查負責人 | 多田敷 道夫(34) |
搜查官 | 罪門 恭介(31)、市ノ谷 響華(29) |
被告 | 青影 丈 |
檢察官 | 罪門 直斗(27)、御剣 怜侍(22) |
證人 | 宝月 巴(27)、宝月 茜(14) |
罪狀/量刑 | 連續殺人/死刑 |
後續 | 青影 丈在兩年內被處死。 「檢察官 OF THE YEAR」的獎盃樣式更改,省去斷裂的矛。 宝月 巴轉任主席檢察官。 |
案發日 | 2017.2/21 |
被害者 | 多田敷 道夫(36) |
真兇 | 厳徒 海慈(65)、御剣 怜侍(24)、宝月 巴(29) |
事件 | 這天是檢察署一年一度的送件日。 罪門 恭介為了取得多田敷 道夫所保管的SL-9号事件相關證據以繼續調查,而偷走多田敷 道夫的ID卡,在下午五點多喬裝成多田敷 道夫進入證物保管庫。原灰 ススム懷疑其身份,便尾隨進入保管庫,雙方爭執引起搏鬥,原灰 ススム暈厥,罪門 恭介逃脫。 多田敷 道夫發現ID卡後打算填單向局長掛失,卻因局長厳徒 海慈願意用自己的ID卡幫他開證物保管庫的門而打消主意。厳徒 海慈為了湮滅SL-9号事件,便勸說多田敷 道夫把相關證據依照程序送交檢察署。勸說不成,便將多田敷 道夫殺害。之後趁亂將屍體放入御剣 怜侍跑車的後車廂,並請御剣 怜侍將過去的證物螺絲起子帶回檢察署。御剣 怜侍便開車回檢察署。 宝月 巴接到厳徒 海慈電話,要她「處理一下御剣後車廂的東西」。下午五點多,於檢察署地下停車場被市ノ谷 響華目擊宝月 巴把刀刺向多田敷 道夫。隨即被市ノ谷 響華逮捕。 |
關係人 | 罪門 恭介(33)、市ノ谷 響華(31)、御剣 怜侍(24)、糸鋸 圭介(30)。原灰 ススム(22)、厳徒 海慈(65) |
審判日 | 2017.2/23、2/24、2/25 |
被告 | 宝月 巴(29) |
檢察官 | 御剣 怜侍(24) |
律師 | 成歩堂 龍一(24) |
助手 | 宝月 茜(16) |
證人 | 市ノ谷 響華(31)、厳徒 海慈(65)。原灰 ススム(22)、罪門 恭介(33)。宝月 茜(16) |
後續 | 宝月 巴(29)承認兩年來有捏造證據,願意接受調查處置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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