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FB:2018/11/02)
【博恩夜夜秀】黃逸豪-護家盟起手式
有一段很值得提出來:
在影片7:25黃說到,護家盟可能是一群不想結婚的同性戀,唯有反同婚,才能同時跟八個人說我愛你而不被逼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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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谷阿莫的道德爭議,我的想法比較接近人渣文本周偉航這篇〈電影殺手谷阿莫〉。
如果你曾經看過線上漫畫、曾經在網路上抓影劇來看、曾經用過截圖或抓圖來做SNS的頭像或表情符號,那你的跟谷阿莫一樣是非法下載再編輯後散佈,道德層次是同一個等級,根本沒有資格在道德上批評他。
以前我在討論〈五分鐘看紅樓夢〉 時,有說過谷阿莫的危險是:觀眾看完谷阿莫的簡版,會覺得自己已經知道本篇在講什麼,不需要再看原作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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書讀不完,想趕快把這個話題結束掉,原本還有打算寫一篇伴聯Q&A的挑骨頭,就放棄了吧。反正應該也已經有人寫過了,那篇稍微想一下就會發現是抹生牽拖厝邊的天真Q&A。

我自己的立場是︰支持各種不傷害他人的性癖、支持多元家庭,但不支持伴聯的草案(因為我覺得思慮不周寫得很爛)以下這篇文章是用來整理我自己的想法,講明確一點︰我到底支不支持同性婚姻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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結婚結得很趕,沒空好好讀完民法親屬篇,這次倒是托了伴侶權益推動聯盟起爭議, 把草案對照(也幾乎是整個婚姻篇章)給讀完。
本來只是想寫一篇文章整理自己的想法,但是伴侶聯盟的訴求很大串有點複雜,所以第一篇文章先來簡介三個草案內容。請大家自己最好是能讀完聯盟的文章(或至少讀完草案簡介的部份)再參與討論,謝謝大家。
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(以下簡稱伴聯)這次想要推動三個草案︰「婚姻(性別)平權」修法、「伴侶制度」草案、「家屬制度」草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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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那句話,是上次跟台灣朋友的日本朋友寒暄時,他聽到我們要來定居的反應。
最近FB流傳兩篇文章,〈去日本找朋友玩卻鬧到不愉快?〉以及〈日本這個國家教我的事〉 。第一篇講的與其是文化問題,不如說是人與人之間的理解與體貼。跟以前流傳過的一篇旅伴文比較相近。老實說,一個朋友能不能跟同睡一床,值不值得放下工作學業陪他玩,跟有沒有出國一點關係也沒有。而硬是要讓經濟狀況較吃緊的人請客或陪花錢,這種朋友也不應該交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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幾件造成我情緒激盪的事件,覺得如果沒有把我自己的觀點彙整起來很可惜,所以在此備份一下。因為都是在噗浪、臉書之類的地方做的討論,所以都是短句。而且當時可能還有留在別人人開的串裡頭沒有挖到的…嗯嗯,往後希望自己可以在討論完隔天就整理一下說不定會比較完整。
三月:樂揚建設「文林苑」都更案,強拆王家透天厝
◆有些事情可以不用講公益性,甚至也不用考慮利益。如果你的一排鄰居說你老婆妨礙市容,拖出去斬了給你換一個媽抖世界更美好。這樣拒絕也要理由要替代方案要開出補償價格嗎?財物可以用財物來補償,但回憶、感情、人生這些有錢喚不回的東西,不應該由他人評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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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兩篇新聞稿(?)已經很久了,雖然我是最近才看到。在瀏覽器分頁放了幾天,想法有點改變,所以想寫下來。
為了怕日後連結失效,節錄部份字句以便日後搜尋:


《失物之書》封面演化史


這是首次與永真合作。向來只聞其名,僅在一月的某雜誌上看到所謂的年度封面設計風雲人物;左頁是較為熟悉的小白,右頁即是永真。
我對美編總有股莫名焦慮與害怕。焦慮自己會惹對方生氣,害怕對方可能拍桌說不做了。
結果,第一次收到封面提案,竟然就來了四個。
(歐巴桑性格立即出現:買一送四???)(雖然以前也給Mirr這樣寵過。)




設計師-聶永真-在訪談中提到這個案子


聶: 我做設計的最高紀錄,是幫麥田的「失物之書」做了13個版本。這13個版本的演化史本來被企畫成一個網路的周邊宣傳,最後失去預期地變成台灣的設計師端和編輯端各自為營的叫陣辯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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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實我是一個非常不關心政治的人,而且也不看報紙,連蘋果日報、波羅日報、壹週刊都不看。我小時候看到林良爺爺寫到「大新聞不用看報紙,人們都會自動掛在嘴上」
(好像是《小太陽》??)
深信不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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寫實派+少女風格的漫畫--《女僕諸君!》,在討論過程中不斷被提出來當教材。
這是在PTT希恰版由想要開店的BruceShaou所開的主題:〈[討論]
[認真]maid cafe in Taiwan的分析
〉。我一時認真寫太多了,這個份量比較適合網頁閱覽,所以也統整放在這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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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arfaitの恋愛傾向カード
因為這是很熱門的話題,大家都在談論,所以我也想趁機騙一點BLOG點閱率。本來這麼大的主題是想要以後再寫的。
嗯,請大家閱讀本文之前,最好先搞清楚事情的來龍去脈,以免被道聽途說的斷章取義給混淆,而有了不正確的預設立場。
《顛倒》全文,以及作者陳姓學生(高一)對事件的描述
《語言》全文(很長),以及作者九把刀對事件的描述
我所參考的延伸閱讀:我看到的最詳細相關探討文章列表(在此文最末尾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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